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能交易。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在过户后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一、可以买卖保障性住房吗
可以,保障房由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构成。其中前两者是租赁性质的不可买,而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取得产权,并在后续出让的。但由于保障房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的,经适房在购买五年以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已满五年需要出售的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向政府补交一定的价款。
二、房子过户营业税怎么算
房子过户营业税:取得满五年的房屋产权,免征营业税;没有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来缴纳。房产交易税费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到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要按国家相关的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算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1)税契税: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非普通住宅:3%,别墅——4%;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别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5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费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土地登记费:35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工本费:38元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调档费:20元(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