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员工老是迟到怎么解决
对于员工迟到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三种方案予以解决:
1.全勤奖法
设立全勤奖,如果该月无迟到、未请假,则发放全勤奖,反之则无;与罚款、发红包相比,这是一个正向激励的方法。
与全勤奖相伴的是,还可以每月公布全勤奖名单,让员工对此有荣誉感,做到经济、精神的双重满足。
2.绩效挂钩法
如果公司有员工绩效,可以把考勤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不管多少,对于绩效这个东西,员工都是希望能多拿多拿,能多“挣分”就多挣。
3规章制度法
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列入,迟到相关事宜,例如迟到一次不过问,迟到两次部门警告,连续迟到三次严重警告,累计记过多少次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合同。
二、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