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推卸责任,可以由员工自己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受伤害职工自行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报工伤时间最迟是多长
报工伤时间最迟是7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死亡工伤认定的流程有哪些
认定死亡工伤的过程是: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工伤决定书;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