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_x000D_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_x000D_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_x000D_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