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把材料移交给法院吗
劳动保障监察已经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并送达到用人单位6个月以后,用人单位既没有申请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劳动案件,如果想到法院的,比较快的途径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胜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败诉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监察的内容
劳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