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4、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应当如何进行
根据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职工或其亲属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职工或其亲属逾期提出的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申请一般应予受理。对事故发生时间超过180天,职工伤亡情况难以查实、伤亡性质难以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伤亡性质认定申请后,应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职工伤亡性质认定。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三)对异地发生的伤亡事故,管辖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伤亡性质认定建议,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应予协助。(四)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伤亡性质作出的认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职工本人,并告知认定的论据、理由、复议权、诉讼权及期限,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合伙协议的效力应当怎样认定
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如下:1、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四条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2、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3、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程序:1、申报工伤事故;(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2、认定工伤;(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b、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c、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走
工伤认定程序: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风险提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