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本公司工龄计算一般以员工入职日期为起点,包括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期间,计算至当前为止的时间。例如,某员工于2000年1月1日入职,2023年5月28日现在仍在公司工作,其工龄为23年5个月28天。不过,对于员工的特殊情况,公司可能会进行个别处理。例如,员工曾经因病或其他原因长时间停薪留职,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计算工龄的起点和终点,使得该员工的工龄能够得到合理计算。需要提醒的是,公司计算工龄的具体规定应当在公司的工作制度中予以明确,并向员工告知。如果对公司的计算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孝数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