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每周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制,之外属于加班,平时加班(周六周日除外)费每小时为:底薪平均每小时(平均每小时底薪=月底薪/每月应上天数/8)的1.5倍,周六周日每小时加班费为平时(每小时的底薪)每小时的2倍。
一、富士康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底薪÷21.75天÷8小时=时薪
时薪乘以GI、G2(1.5倍,2倍)乘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
以试用期普工底薪1900元/月,17年5月,G1加班30时,G2加班20小时来算:
1900÷21.75÷8×1.5×30=491.38.
1900÷21.75÷8×2×20=436.78.
加班工资G1 G2为928.16元
二、富士康加班现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富士康正式作出回应称,作为拥有超过百万员工的制造企业,还远没有做到完美,但是一直在努力。富士康的声明还请郭军先生在不断点名批评的同时,能够“走到基层”,了解企业和员工的心声,监督企业的不足,也不要忽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富士康在声明中指出,包括富士康在内的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一方面,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又要确保员工加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直以来都是所有制造企业面临的挑战。为此,富士康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首先,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其次,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给予员工充裕的休息时间;同时,富士康也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枯燥重复的工作岗位。
由此看出,富士康作为知名的电子高科技企业,加班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加班也要在员工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也要支付员工合理的加班费,富士康关于加班费有自己的一套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