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之上设有抵押,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以购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场上继续流通提供了解决方案。那么,应该如何购买这些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呢?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以上两种方法是购买设有抵押的二手房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操作中,要使抵押权人同意,一般都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房产局注销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也有很多的卖房人当时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这个贷款,希望让买房人能替其偿还,并同意这个款项为首付款。买方替卖方偿还贷款的钱,先期实质上是买方借钱给卖方的,卖方应给买方打借条。在抵押注销后,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才能成为购房的款项,需将借条换成收条。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
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如果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
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一些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