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师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批示错误;
2、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3、合同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点、基准线、基准标高错误;
4、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5、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或由于雇主应负责的原因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6、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及终止合同;
7、应属于雇主承担的风险等。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承包人如何索赔可得利益
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的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承包人丧失的可得利益一般是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遭受损失的情形。
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2、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并拒绝修复;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工程承包方违约怎么索赔
工程承包方违约的,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违约金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的,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承包方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