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了解该房屋的建造年限,可以去房管局查询,或者向邻居、街道、物管公司打听。还可以在与房东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的实际建造年限与房东所述不符,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为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政府有权收回土地,如果不予收回,则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租金。但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究竟如何处置,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如果当初合同没有约定,那么从民事法律公平角度出发,有这么一个处理办法可供参考——开发商按该商品房总价除以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70年)乘买主损失的年限(6年多)来确定赔偿金额。
一、工业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为多少?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等于房屋使用年限吗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条规定说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