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弊无利。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不签合同其实对员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
首先,公司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就是逃避为员工交保险。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往往不会为员工交各种保险,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才会为职员交保险。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没超过1年,且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状态超过1年,也就相当于公司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也就丧失了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再者,这种没有工作合同的状态对员工也是不安全的,公司可以随时裁掉员工,员工却没有有效的维权手段。
如果没签合同的员工在当前公司辞职,对以后找工作也存在不利的因素。现在很多公司要求有工作经验,没有合同就不好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如果再跑到之前的公司去补签或开工作证明,为了逃避员工利用这个去维权,公司肯定不会配合,这个也是比较麻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