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是针对女性从事劳动活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所制定的保护性法规。该办法主要涉及女职工的聘用、合同、福利待遇、劳动报酬、休息时间、保护措施等方面。具体来说,办法规定了对女职工的歧视行为不予纳入招聘条件,禁止以婚育状况等因素限制女职工的就业机会;规定了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特定内容并且禁止违规解除;规定了女职工的带薪产假、哺乳假、陪护假等福利待遇,同时规定了女职工含有毒害物质作业场所的保护措施。此外,办法对女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时间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女职工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男职工同岗位的小时工资标准;女职工的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婚姻、育龄、计划生育等因素限制女职工就业机会、职业选择、聘用、晋升、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