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针对女性职工制定的一部法律,主要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的权益,防止女性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根据该法,雇主不得因为女性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而降低其薪资、晋升机会或者解雇其。女职工怀孕在预产期前15天到预产期后42天内,有权申请停止劳动,享受产前休息和产假;如果绝经或者因医学原因不能再怀孕,可以申请生育保险停止缴纳。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女职工的妇女月经假、哺乳假、节假日调休等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婚育、年龄等情况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限制女职工的晋升、改行、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