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律师分析: 1、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2、全体业主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赠与的一楼小院:除上述规划文件明示归个人所有的一楼小院,一楼小院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查看全文
小区共有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是全体业主所共有,也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处分或利用小区的共有公有建筑及附属设施,因此产生的收益亦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凡是在小区内的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益,以及一...查看全文
小区电梯损坏责任分配:电梯故障保修期内由电梯公司维修,人为破坏由责任人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由物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不足时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费用。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专项维修资金由全体业主缴纳,买卖时不需额外缴纳,但若...查看全文
小区失火损失由失火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作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的轻重;小区拆迁赔偿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偿费和装饰装修的费用,可根据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选择。...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楼顶属于共有的产权,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从产权上讲,只有车库是隶属你个人所有的; 二、车库外的,都是公共面积。但你是不动产所有人,你依法享有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置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从产权上讲,只有车库是隶属你个人所有的; 二、车库外的,都是公共面积。但你是不动产所有人,你依法享有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置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查看全文
小区一楼有人养鸡可以向业委会、物管、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投诉。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饲...查看全文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孩子的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或男方的户口所在地。需要准备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孩子抚养权一方的户口本和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然后,将准迁证交给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签署准予迁出意见,最后将准...查看全文
小区养狗扰民问题,物业有权对养狗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居民可向物业公司沟通或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养狗业主需遵守法律规定,如使用牵引绳、培训狗等。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查看全文
居民遇到噪声问题可向相关组织投诉,报案并调解,严重情况可依法处罚。如不奏效,可向环保部门举报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阶段,居民需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和证人证言等,但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此外,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提...查看全文
电梯维护由物业负责,可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管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同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查看全文
在保修期内,如果确定是质量问题造成的,受害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偿。如维修不及时造成新的损害,则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责任。超过保修期,外墙脱落造成损害,责任由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承担。物业部门对公共部分有维修和管理...查看全文
小区外墙脱落砸伤人后,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无过错,建筑物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住宅楼的全体业主作为所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查看全文
小区顶楼露台归属问题及房屋所有权特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区顶楼露台属于公共面积,由所有业主共有,不得私自侵占。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包括: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结构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家所有房屋,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由于车位与其他建筑物共享了小区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要明确其权利归属,应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即在小区的范围内,若为专有部分,则开发商可将车位(库)单独出售,也应单独为其进行物权登记;若为共用部分,则开发商无权将车...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专职律师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已服务8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