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被刑事逮捕工龄的计算:对未被开除公职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又由原单位就业的,可将服刑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工作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四十二条
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作工龄计算。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