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答
摘要: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罪有区别,前者是因制度不完善、管理弊端等原因导致损失,后者是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损失。工作失误需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分,但对于违反法律政策、给国家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不能以工作失误为借口逃避责任。玩忽职守罪要求必须给国家人民造成重大损失,不是所有玩忽职守行为都构成该罪。
1、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2、法律中要求,故意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因而本罪只能有过失构成。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同时要求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才有可能按照玩忽职守罪来定罪论处。所以,并非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就一定会认定构成本罪。
延伸阅读
结语: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罪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明显的区别。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弊端、个人素质差等原因导致,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对工作不负责任所致。在当前经济改革中,工作失误不可避免,但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分。然而,对于那些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不能以工作失误为借口逃避罪责。因此,并非所有玩忽职守行为都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同时满足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条件,才能定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检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检察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检察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公布):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监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监察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监察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及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界限。工作失误是因制度不完善、管理弊端等原因导致的职责不当,而玩忽职守罪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滥用职权是超越职权而滥用权力,玩忽职守是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为...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失误的界限

聊城律师为您说法: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界限,以及正确处理法条竞合关系的重要性。工作失误是认真履行职责时发生的错误,而玩忽职守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是超越职权而滥用权力,玩忽职守是不履行职责。...查看全文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及界限

工作失职行为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前者为党组织负责人,后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不同,前者侵犯党组织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损害后果的要求也不同。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的刑罚为三...查看全文

界定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罪的方法

工作失误和玩忽职守罪的界定:工作失误是因制度不完善、管理弊端等原因导致的错误,造成损失;玩忽职守罪是违反工作纪律、不负责任等行为导致的损失。...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在哪里?

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在导致危害结果的原因方面存在差异。玩忽职守罪表现为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工作失误则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等原因。因此,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在主观方面存在差异,但在客...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失职渎职罪的界限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以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而滥用职权罪则是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不顾职责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两者的主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玩忽职守罪是过失,而滥用职权罪则是故意。...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的界限是:一般玩忽职守并没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没有达到重大的程度;对于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而且还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与职守、失职渎职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在主观、客观方面存在差异。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滥用职权可直接或间接故意或过失;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滥用职权可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少数情况下可故意。直接客体上,渎职罪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的界限

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的区别:主观方面不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侵犯的直接客体也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勤政性,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正当性。...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与渎职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罪过和直接客体。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渎职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可以是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玩...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以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顾职责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且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分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如下:1、行为方式不同。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不作为、不履行职责或者忽视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顾职责的程序和目的随意处理事务;2、主观方面...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法律分析: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法律解析: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律师分析: 玩忽职守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查看全文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应当怎样区分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在于行为特征和导致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和管理上的问题,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所致。...查看全文

渎职与玩忽职守的界定

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观、客观和直接客体方面存在差异。渎职罪可以由故意或过失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二者的直接客体都是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性,但玩忽职守罪还可以涉及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在行为表现方面,渎职罪是未应行使职...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