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发的工资不符合怎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要求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之所以法律法规这么重视劳动报酬条款,是因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未来处理纠纷的有力证据。如果劳资双方对于劳动报酬有书面的约定,必然对弄清事实有很大帮助。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劳动报酬的组成越来越复杂。以前的用人单位大多采取固定工资或硬性计件工资的做法。但是实践中确实有少数员工出工不出力,只看中旱涝保收的死工资。因此,在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大举入侵的当下,在基础工资之上,根据员工表现浮动计算工资的方法越来越多地出现。
不过,人是天然厌恶风险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当越来越多的单位将风险部分转嫁给劳动者时,劳动者就会亲睐那些低风险的工作。有些公司在面试的时候,为了吸引人才,将浮动工资的最大收益合并在固定工资里一起告诉应聘者,希望应聘者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产生最大的兴趣。这样一来,应聘者和单位之间对于薪资的理解就产生了差异。这种做法,迟早会穿帮的,而最大的穿帮处就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上。
当然,也有少数不良的公司,故意在劳动合同上把工资写得很少。口头承诺的工资与合同工资的差额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过类似的操作手法,公司可以少缴社保,少付经济补偿金。即使面临专业人士查账,也很难发现账外现金的问题。这种做法是需要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