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主管要求每天上班前提前二十分钟开会,下班拖半个小时违法吗?
是否违法,要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判断。
1、上班前20分钟的早会,如果计算在8小时工容作时间内,或者按照加班支付了加班费,符合《劳动法》规定;
2、反之,每天20分钟的早会,没有计算在工作时间,没有为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3、下班后继续在单位开会应该属于加班。因为所谓的加班,就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而开会也属于单位为了落实本单位的工作而进行的活动,所以理应认定为属于加班。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